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华敏 通讯员 饶继虎)昨天(8日)下午3点20分左右, 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永安中队在桂花北路永安大道交汇处例行查处违停车辆,当查到郭某的车辆时,他不仅拒绝出示车辆有效证件,交警还发现他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经测试,属于酒后驾驶。
当即,因为郭某的三轮车涉嫌违停,现场执法交警准备对其车辆进行依法扣留,但是郭某却不顾周围群众的劝阻,在多次阻碍执法无果的情况下,竟然挥拳动手,打伤了扣留车辆的交警同志。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其他的执法交警只有强制将郭某带离现场,但是已经情绪激动的郭某依然不依不饶,又在执法车辆上将另外一名交警同志的大腿咬至淤青!
目前,郭某已经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
据介绍,桂花北路和永安大道的十字路口属于城区连接咸宁火车站的交通要塞,但该路段却经常有多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此处摆摊拉生意,最多的时候达到五六十辆,给周边的居民出行和城区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咸安交警为了杜绝“城市四乱”行为,已经多次对该地段进行多次专项整治,对屡教不改的驾驶人员将进行严惩。交警部门提醒,为了提高永安城区的交通形象,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编辑 金崇 实习编辑 文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