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嘉鱼台记者 卢建 )25日上午,嘉鱼县在进行河湖执法巡查中发现一起涉水违法案件,该县陆溪镇界石村村民吴某私自在长江干堤三合垸堤段327处外滩禁脚50米处堆土筑坝、蓄水养鱼,此行为侵占了河道水域岸线、破坏了生态环境、汛期阻碍行洪,严重违反了全面落实河湖库长制的相关要求以及防洪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该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水务局和陆溪镇相关人员当场制止,责令当事人吴某停止涉水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立即调集机械恢复原有滩岸现状。
据悉,嘉鱼县充分利用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这一契机,坚持不懈地推进河湖管理与保护,高度重视“河湖库长制”工作,落实河湖库管护责任主体、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库水域岸线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和加强执法监管,让人水和谐共处,把嘉鱼建设成美丽家园。
(编辑 陈玲 实习编辑 董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