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剑指扶贫领域“微腐败” 处理党员干部117人

村卫生室负责人用新农合医保卡刷走国家医保资金3065元,乡镇人社中心主任虚报培训费套取4800元专项资金......这些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微腐败”,被咸安区纪委一桩桩揪出来。11月30日获悉,今年以来,咸安区纪委大力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为着力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咸安区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监督作用,加强与发改、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从扶贫对象信息中挖线索、小额贷款管理使用中排线索、扶贫项目建设中追线索,共排查问题线索3000余条;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管理和登记,同时加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强化精准思维,将乡镇和村级脱贫规划、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建立责任清单,并将低收入农户确定、扶贫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纳入镇村“小微权力”监督内容,做到流程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截至目前,咸安区针对查实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处理党员干部117人,其中组织处理6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金崇 实习编辑 董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