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一施工现场使用劣质消防产品 消防工商联合处罚

10月13日,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咸宁市通山县消防大队与县工商局联合开展消防产品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近日,通山县工商局对2016年“3.15消防产品联合检查”处罚的一起劣质消防产品案件进行了反馈。

在“3.15消防产品联合检查”中,检查组在对辖区内金融中心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依法对该单位施工现场湖北省鑫泽DN25mm、DN32mm、DN40mm、DN100mm、DN150mm五种规格型号的的镀锌钢管进行了抽样检查,因涉嫌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和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发>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消防大队将相关材料移交给通山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调查处理。经工商局执法人员近半年的调查取证,由县工商局对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产品使用单位限期改正。

下一步,消防部门将继续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密切联系工商、质监和公安等执法部门,以铁腕手段重拳整治消防辖区产品市场,维护产品使用场所消防安全稳定。(记者 周常斌 谭晓阳 朱燕林)

来源:人民网

(编辑 陈玲 莫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