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对全市新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协会进行表彰奖励

2月6日,咸宁市政府召开咸宁市人民政府五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对全市新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和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协会进行了表彰奖励,奖励金额共220万元。

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开文主持,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杨良锋宣读《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对新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湖北维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各奖励人民币40万元;对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通山县乌骨山羊养殖协会等5家协会按每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人民币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已连续7年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和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协会进行了表彰奖励。新的一年,市工商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品牌建设的要求,再加力度,力争咸宁市品牌建设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