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夏晖 通讯员 徐程程 张勤敏)2月23日,是戊戌年正月初八,按照我市传统风俗,是商家开业的好日子,不少商家抱着侥幸心理,燃放起了烟花爆竹。为此,26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抓获,其中行政拘留2人,罚款24人。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甘棠水陆派出所看到,10位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正在做着笔录,据了解,这10位市民都是107国道沿线的商家,抱着侥幸心理,在门店开张之时燃放鞭炮被执勤的民警抓个正着。
春节前后,咸安公安分局全面深入开展人流集中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共出警力1370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小区、街巷等1160余处;取缔非法经营摊点25个,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69箱,查处违法燃放、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51起,行政处罚55人,其中行政拘留16人,罚款39人。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