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全省第三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劲松 通讯员 刘会林)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今天(2月26日)发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通报称:截至2月21日,咸宁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52天(其中优4天,良37天,轻度污染10天,中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8.8%,较2017年同期(48.1%)上升了30.7%,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三;PM10浓度均值为76μg/m3,较2017年同期(95μg/m3)下降了20.0%,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二;PM2.5浓度均值为61μg/m3,较2017年同期(81μg/m3)下降了24.7%,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四

截至2月21日,咸宁市六个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从高到低分别为:赤壁市(82.7%)、通山县(81.2%)、崇阳县(76.5%)、通城县(75.0%)、咸安区(73.1%)、嘉鱼县(58.8%)。

咸宁市六个县市区PM10浓度均值从低到高分别为:嘉鱼县(73μg/m3)、通山县(74μg/m3)、崇阳县(77μg/m3)、咸安区(77μg/m3)、通城县(86μg/m3)、赤壁市(90μg/m3)。

咸宁市六个县市区PM2.5浓度均值从低到高分别为:通山县(54μg/m3)、赤壁市(54μg/m3)、通城县(61μg/m3)、崇阳县(62μg/m3)、咸安区(63μg/m3)、嘉鱼县(75μg/m3)。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