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在我市石漠化重点县开展耕地阶段性休耕试点

绿色湖北,让大自然休养生息

耕地休耕,增植草地、河湖休养……最新出台的《湖北省耕地草地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2016-2030年)》,描绘了未来十几年我省的绿色发展蓝图。

耕地开展阶段性休耕试点

方案提出,我省将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休耕、轮作等措施,为耕地“解乏”。2020年前,我省将开展一系列休耕试点。

在宜昌、十堰、咸宁、恩施等四个市州辖区内的石漠化重点县(市、区)中,各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耕地阶段性休耕试点。

对纳入《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的10个项目县(市、区)、30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以及丹江口库区水源区的10个县(市、区)各选择一个县(市、区),有计划地开展耕地季节性休耕试点。

在1+8城市圈的各市中,各选择一个县(市、区),调整种植制度,开展新型轮作模式下的品种选育搭配、栽培技术完善、结构模式优化等试点,减轻耕地负荷。

在江汉平原、鄂东沿江平原、鄂中丘陵、鄂北岗地(中国有机谷——南漳、保康、谷城、老河口),开展粮经饲统筹,调整种植结构,推行再生稻、稻渔共作、油(肥)-稻-再、小麦-玉米、马铃薯-玉米、水稻-蔬菜等多种轮作模式,发展绿肥、豆类等养地作物,开展轮作制度改革试点。

2020年后,在总结轮作休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域耕地利用情况,在全省逐步推行土地轮作休耕。至2030年,在全省范围内针对不同区域建立合理的轮作休耕制度。

▲石漠化地貌(网络配图)

河湖让鱼儿有个安宁的家

河湖休养方面,主要是保护和修复河湖的生态系统功能,实现水生态空间不减少、生态用水得到保障,水质能够维系良好的状况,生物多样性能够得到保护。

我省将以宜昌市为试点,推进长江干流河段总磷污染防治。方案提出,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强化对长江、汉江及其主要支流沿岸排污口的整治,依法取缔非法排污口。

同时,以丹江口库区、府河、漳河流域、梁子湖流域、洞庭湖区(湖北)、三峡库区、四湖流域为重点,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

以汉江流域为重点,着力推进汉江沿线主要湿地建设及城市岸线生态防护工程建设,同时开展劣V类水体治理,加强汉江中下游流域水体沿岸的生活源污染治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优化排水体制,增加河道流量。

此外,对网湖、童家湖、野猪湖、赤东湖、大冶湖等典型湖泊开展综合试点治理,统筹实施江汉平原湖泊湿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在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汈汊湖五大湖泊的46个圩垸实施永久退垸(田、渔)还湖;在洪湖湿地、沉湖湿地、大九湖和龙感湖、丹江口水库湿地、网湖湿地、向阳湖湿地退耕还湿。

对全省79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将实行全面禁捕。重点保护我省长江江豚、中华鲟、大鲵、橄榄蛏蚌等重要珍稀水生生物及其生境,以及武昌鱼、黄颡鱼、中华倒刺鲃、翘嘴鲌、泥鳅、乌鳢、黄鳝、鳜、短颌鲚、绢丝丽蚌、中华鳖、细鳞鲴、多鳞白甲鱼和“四大家鱼”等主要水产品种。

草地2030年完成确权承包

生态脆弱区草地植被将“植密”。轻、中度石漠化地区,选择苇状羊茅、鸭茅、白三叶、胡枝子、多花木蓝等抗逆性强的牧草,采用“灌草结合”的种植模式。重度石漠化地区实施禁牧封育,采用“见缝插针”方式补播多花木蓝、胡枝子等灌草。严重水土流失和沙化退化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扩大林草等生态用地。

同时,推行闲置田(地)的粮-草-畜生产模式、荒坡(地)的林-草-畜生产模式,果园(荒山)的果-草-畜生产模式,湖泊和水库塘坡地的鱼-草-畜生产模式。到2030年,人工种草145万亩,基本实现草食畜牧业发展与饲草供应、自然资源禀赋相匹配。

到2020年完成全省草地资源的清查工作。草地承包采取政府主导、坚持“稳定为主、长久不变”和“责权清晰、依法有序”的原则,扎实稳妥推进承包确权,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到2020年,完成1到2个地市州草地确权承包制度的试点工作,到2030年完成全省所有草地的确权承包工作。(记者 廖志慧)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