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2月28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龙文为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勇为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徐永春为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魏朝东的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徐永春的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沈卜桂的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田辉玉为咸宁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委员;

王光新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