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国、地税局委托代征扩围 便民办税再升级

“个人所得税可以和增值税一起交啦!真是越来越省事了,我要为税务部门点赞。”10月13日上午,纳税人谭洛斌在通城县办税大厅开具劳务发票时,一脸兴奋地说。这是通城县国税局、地税局继启动“一税两费”委托代征合作后的又一次升级。

据了解,2015年7月16日,通城县国税局、地税局在湖北省率先试点“一税两费”委托代征工作,地税部门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委托国税部门征收。今年5月10日,委托代征合作方扩围至邮政部门。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即可一并缴纳“一税两费”,有效避免了“两头跑、重复跑”。今年1-9月份,该县“一税两费”委托代征合作已累计方便纳税人缴税14915户次,代征税款1713598元。

为将个人所得税全面纳入委托代征合作范围,该县国税局、地税局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多次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双方签订了委托代征税款补充协议,对个人所得税委托代征的范围、环节、标准等进行了明确。据悉,在个人所得税委托代征合作启动后,预计可使该县18000余户次纳税人从中受益,实现了便民办税的提速升级。(通讯员 胡卫刚 张洞石)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陈玲 莫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