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一个现代人越来越离不开的词汇。除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硬货,现如今,许许多多的服务也可以网购完成了。但当这些网购的“虚拟商品”被退货时,看不见、摸不着的它们该如何顺利变现呢?一起来看《法治与你同行》315特别节目——“一间退不出去的客房”。
身边案例
今年春节,咸宁姑娘小刘在某购物网站购买了一个三亚“入住酒店一晚+温泉洗浴+海鲜大餐”价值746元的酒店住宿套餐,可入住前一天,小刘因事无法消费,就申请了退订退款。随后,平台信息及购买网站客服均表示她已退货成功。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晚6时许,酒店工作人员致电小刘,询问其为何未按预约时间入住。于是乎,因为订购网站与酒店的沟通不及时,小刘的746元酒店住宿套餐未消费,钱却不翼而飞。小刘的这笔网购损失,究竟该如何追回?最终,小刘通过在电商平台投诉这家网站,获得了损失赔偿。
专家分析:案例中,小刘预定的“住宿套餐”已经退货成功并且通过短信、电话的形式进行了确认,网站既然认可了退货,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酒店取消订单,因网站的没有及时告知酒店,导致的损失应该由网站来承担。
网上订房小提示
一般情况住宿都十二点入住,在十二点以前取消,并不会因为消费者的预定导致房间空置,像这种情况不会导致酒店产生损失,酒店不应该拒绝取消。还有一种是在旅游旺季,消费者很早就预定了低价房,在入住当日取消,酒店因排房、预售等原因会造成损失,这种情况也应该事先约定好违约赔偿比例,而不是简单的拒绝或者所有房费都不退。出现这些情形都可以维权。
网上订房小技巧
网上预定有很多种形式,有直接在网上直接支付房费的,这种价格一般较低,会限定时间内取消,超过时间后就要申请。还有种不用提前支付房费的,价格稍高一点,但可以随时取消,没有任何约束。如果出行计划不确定的话,建议大家先选择不支付房费的预定形式,确定计划不变后可以先取消原有预定,再用低价付费预定。
咸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您:
无论是通过哪个渠道维权,证据都是第一位的,消费者一定要有这个意识。
除了短信,还可以将网站退货成功的页面截图、与网站联系人和客服电话录音、一并留存,无论是向行政机关投诉、申请仲裁或者起诉,这些证据都有关键性的作用。
《法治与你同行》栏目播出时间:
咸宁广播电视台881综合广播,每天14:00 ~17:00
上图为:《法治与你同行》本期主持 施瑶
上图为: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 副科长 张亮
上图为: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仲衡
出现消费纠纷时,要及时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向工商机关投诉。网购要维权,记得存留证据是关键。
来源:咸宁人民广播电台
(编辑:张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