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徐程程 陈艳)3月13日,咸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1名违法行为人,有效维护了辖区安全稳定。
连日来,咸安公安分局积极推进城区禁鞭工作。3月13日,治安大队民警检查至怀德路老供销社附近时,一家喜糖铺门前张贴的“主营烟花爆竹”几个大字引起民警的注意。
随后,民警在店内仓库里,缴获大量违规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31件。据悉,该批烟花爆竹是店主潘某批发并存储在仓库等待销售,其储存方式及条件涉嫌违反危险物质储存相关规定。
目前,潘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