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全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体育训练和学校艺术团队建设,更好地开展学校体育和艺术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18〕2号)精神,今年我市将继续在部分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
体育: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等。
艺术:声乐、器乐、舞蹈、综艺、书法、美术等。
二、招生学校
具备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条件的普通高中,须按要求先向市教育局提出招生专业、招生项目及招生人数的书面申请(见附表1),经审查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才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省、市示范高中及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必须申报招收特长生项目和资格。学校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3月30日。报送地点: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3%的比例,并纳入各校的招生总计划,其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全市特长生总量不超过招生计划5%)。需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在3月30号之前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项目,并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四、特长生资格认定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一定的体育、艺术基础和专业特长的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在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咸宁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专业测试登记表》(见附表2),于4月15日前将登记表交所在学校(一式三份),准备参加项目测试。
(二)录取资格认定
1、参加特长生测试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中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到所报考学校参加项目测试。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一个项目的测试,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多所学校多个项目的测试。
2、特长生的测试工作由录取学校组织实施。市、县考试机构对组考工作进行监督。各地各校的特长生项目测试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进行。
3、各校要成立特长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测试工作方案(含测试项目、测试时间、测试要求和工作程序等)并向社会公布,并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全市测试工作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7—12日。测试合格名单应在测试完后3天内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测试合格名单在咸宁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确认合格的考生才具备特长生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各校特长生录取完毕后,须将录取名册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2、具备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提前批特长生志愿填报报考学校。不在特长生志愿填报相应学校的特长生,不得享受特长生招生相关政策优惠。
3、各高中学校对已填报该校志愿并具备符合录取条件的特长生,要按照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省、市示范高中录取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校线50分,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特长生分数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30分。
六、组织管理
1、各地各校要做好特长生招生政策宣传,落实特长生招生政策,要严格按程序、按计划和项目招生。严格组织好特长生报名工作、现场测试及录取资格的认定工作。各项审批手续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视同学校自动放弃特长生招生资格。
2、各地各校要加强特长生测试现场的组织与管理,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测试学校校长是现场测试工作(组织和安全)第一责任人。测试现场要设定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考生交通和测试安全。
3、各地各校要严肃考纪考风,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失误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办公室8256168,机关党办8264305,市教育招生考试院8271716,基教科8255942,体卫艺科8253719,督导办8264303。
4、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七、培养和管理
各学校应加强对特长生的管理。新招的特长生须与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培养和训练要求制订,特长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参加训练和比赛。招生学校要为特长生建立成长跟踪档案,以考核特长生三年期间培养成果。市教育局将配合招生学校加强对特长生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供 稿:体卫艺科
文件号:咸市教函【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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