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五!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5%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劲松 通讯员 刘会林记者今天(26日)从2017年咸宁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中了解到:2017年,咸宁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5%(剔除沙尘天气后数据,下同),较2016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全省第五。

六个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从高到低分别为:通山县(90.1%)、崇阳县(89.3%)、赤壁市(85.8%)、咸安区(80.0%)、嘉鱼县(69.4%);其中,通城县(90.8%)有效监测天数不足324天,不参与排名。2017年,咸宁市PM10浓度均值为62μg/m3,较2016年同期下降了19.5%,全省第二;PM2.5浓度均值为47μg/m3,较2016年同期下降了2.1%,全省第七。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