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以十大举措推动131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钟鹏 李明)记者从今天(28日)上午召开的咸宁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了解到,2018年我市将项目化、工程化、系统化深入推进我市改革工作,通过十大举措推动全市131项改革任务的落地生效。

据悉,2018年我市共承担改革任务131项,其中承接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项目32项,承接省重点改革项目87项,市本级自行确定特色改革项目12项。

为了推动这131项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我市将采取以下十大举措:

➤ 健全市领导领衔机制,开展“五个一”亲力亲为抓改革活动。(即: 每季度开展一次改革调研、每季度召开一次改革协调会、每季度开展一次改革督察、每季度解决一个改革难题,每季度梳理一批改革经验。)

➤ 积极创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改革),多途径培养改革及各类人才。

➤ 创新重大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形式,推动改革项目接地气、聚民心、惠民生。

➤ 探索市“两代表一委员”督办检查重点改革项目的方式方法。

➤ 创新改革成效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方式方法,倒逼改革落地生效。

➤ 探索改革项目结项验收机制,加大改革项目监管力度。

➤ 开展改革亮点培育行动,积极申报湖北改革奖。

➤ 构建改革宣传大格局,开展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

➤ 创新改革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深入开展改革工作述职述责活动。

➤ 力戒改革考评形式主义,运用“互联网+”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改革日常考评工作。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