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对6个县(市、区)实地暗访 这些地方存问题

(云上咸宁报道)推动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环境的改善。实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省政府加快补齐生态建设和民生领域突出短板的重要安排。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3月22日—23日,市住建委组建6个督查组对我市6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暗访调查,部分县(市、区)在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乡镇规建管体制运行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察组深入城郊结合部、沟渠河道、道路两侧、村庄房前屋后、垃圾填埋场、压缩中转站等实地查看保洁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和人员资金到位情况。通过督查,尽管部分县(市、区)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方式将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延伸至农村,但普遍存在认识重视程度不高、垃圾分类不到位、清扫转运不及时、设施保障不配套、终端处理不达标、治理体系不健全、体制不通畅、群众参与度不高、二次污染隐患大、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部分乡镇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思想认识不足、主动作为精神不强,疏于日常管理,坐等思想严重,如赤壁市神山镇、崇阳县白霓镇、通山县洪港镇等乡镇对垃圾围城现象察而不管,对突出问题治理行动迟缓。对于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督察组发现,大部分乡镇开展了“三通一平”工作,但普遍存在厂网施工设计滞后、动工迟缓、项目前期工作与施工衔接不畅的问题,咸安区桂花镇、嘉鱼县簰洲湾镇还存在划地为厂的现象,没有开展土地平整工作。

对于乡镇规建管体制改革,督察组发现,除咸安区未按市里要求理顺乡镇规建管体制之外,其余5个县市均设立了乡镇规建管办公室,实现归口统一管理,落实了人员编制;但普遍存在多头审批、流程不优、审批权限下放不到位、人员结构不合理、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农村建房“一表制”执行不到位,鄂南居民图集推广不理想、乡镇一级政府落实农村违建管控责任缺位的问题。

据悉,为倒逼工作落地,责任落实,加快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步伐,市住建委将实行一季一暗访、一季一曝光、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季一排名的工作机制。针对这次暗访督查暴露的问题,将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对面上突出问题,加强研判和指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约谈问责,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