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自上而下齐抓共管 推动巡察成果落地见效

“要敢于面对批评、勇于正视问题,切实把巡察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各项整改要求,健全责任体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的完成好巡察整改工作,实现巡察整改与推进工作两手抓、互促进。”3月20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良胜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房产局情况反馈会上要求道。

3月15日至20日,咸宁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的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4家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市委书记丁小强要求,程良胜参加了市房产局巡察情况反馈会,市委常委、咸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杨良锋和副市长吴刚2名分管市领导分别参加了4家单位的巡察情况反馈会。这也是该市连续第二年邀请市领导参加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

“邀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市领导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主要目的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也让分管市领导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更好落实‘一岗双责’。”市委巡察办主任石润福介绍道。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关键之策,将巡察情况、整改情况在云上咸宁、《咸宁日报》等媒体公开。邀请被巡察单位分管市领导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组织市“四大家”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民主生活会。通过建立向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市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通报巡察情况的工作机制,构建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同时,我市创新成立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实行督导组牵头、巡察组配合,一月一轮督导、一月一次整改推进会、一月一期《整改督查通报》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三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954个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811个。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1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