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狠招:通山百名科股长作风建设将受“千人群”“点赞”“拉黑”!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唐尚伟)县直机关内的科长、股长,职级不高,但权力责任重大,对这一块非县管干部如何管理,解决“天高皇帝远”的难题?3月28日,通山县开展以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百名科股长千人评”活动正式启动。对于不作为的干部,单位主职和分管领导也将担责。

在当前整治“四风”活动中,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如何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我县投资发展环境,有效根治“中梗阻”、“基层板结”、为官不为、小官不廉、与民争利的不良现象,县委、县政府决定于2018年4月—8月,开展以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百名科股长千人评”活动。

作为县级权责清单制度的延伸和拓展,通过开展“百名科股长千人评”活动,全面了解我县各部门和单位科长、股长工作作风及办事效率等情况,将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中层干部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将评议结果与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进一步传递压力、传导动力、激发活力,推进作风建设。通过改进作风,不断提升各单位、各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水平,为我县“三抓一优”各项工作、加快实现“山通水富、绿色发展”战略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评议活动将对参与评议单位的科股长进行分类统分、排出名次,根据总得分从高到低,分类排出并确定“十佳群众满意科股长”和“不满意科股长”。

对评议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名前10位的,授予“县十佳群众满意科股长”荣誉称号,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优先提拔任用,属于垂直系统管理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推荐;对排名后5名的科股长确定为“群众不满意科股长”,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调整或建议调整,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对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

凡有1名科股长被评为“群众不满意科股长”的,对该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1次,并责令该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同一单位有2名股长被评为“群众不满意科股长”的,对该单位分管、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并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百名科股长千人评议”活动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在全县通报,并在“通山政务网”、“云上通山”上向社会公布。 

通山县“百名科股长千人评”活动参评单位名单

(共44 个、排名不分先后)

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人社局、发改局、文体新局、国土局、民政局、审计局、卫计局、教育局、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水利局、扶贫办(移民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气象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质监局、编办、旅游委、招商局、城管局、公监局、统计局、经信局、民宗局、科技局、公务员局、残联、供电公司、农机局、公积金办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