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让咸宁乡村更美丽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胡三华)记者从今天(4月3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将用三年时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让鄂南乡村环境更美丽。

通过三年行动,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农村实现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良好的运行保障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彬参加座谈会。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