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玲)清明节即将到来,4月3日,市纪委、市监委发出通知,提醒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别忘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
严明纪律要求:
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相互宴请等活动;
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严格落实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加强教育防范。
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执行纪律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
强化监督执纪。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
紧盯墓园等祭祀场所和周边各类祭祀用品销售店铺以及公园、城郊农庄、乡村采摘园等旅游景区、餐饮休闲场所,紧盯节前和节日期间在上述区域活动的公车及各部门、各单位车辆出勤情况,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着力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继续通过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及“随手拍”等方式,密切关注和发现“四风”问题。
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有力震慑。
市纪委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715-12388)、媒体问政平台(云上咸宁问政窗口)、市纪委监委网站等受理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