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停车收费试行期间的运营情况,市物价局对咸宁市中心医院一年来的试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昨天(10日),市物价局公布了咸宁市中心医院停车服务收费的正式标准。
(1)停车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
(2)停车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3)停车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1)住院就医车辆,凭住院证明,办理停车登记手续后可减免一辆车停车服务费。
(2)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实施收费时,须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市物价局微信公众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