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年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排名靠后,你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重视不够,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开展约谈,目的就是促进你们正视工作差距,传导压力,聚集动力,切实扭转工作局面。”4月4日,嘉鱼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华志在对县盐业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时指出。
为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县于2018年1月底,对全县8个镇和89个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进行了考核。为强化落实结果运用,对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高铁岭镇进行了“一票否决”,对排名后3位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7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得票情况满意率较低的班子成员分别由县纪委书记和副书记进行“一对一”工作约谈。
工作约谈直面问题、辣味十足,让被约谈对象红脸出汗、如坐针毡。“约谈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鞭策。我将正视差距、立行立改、奋起直追,打一场翻身仗,力争在今年交上一份合格答卷。”一位被约谈的“一把手”表态道。相对于集体约谈,“一对一”分别约谈更能点准穴位、直指病灶,帮助被约谈单位指明方向。
“我们严格按照考核组为各单位开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一针见血直指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病灶’,直戳‘不当担不作为’等要害,严厉提醒告诫党组织负责人,牵不住‘牛鼻子’,就要‘挨板子’。”张华志表示,下一步还将对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访,以此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强化约谈实效,倒逼后进者“追赶超越”,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据悉,该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深化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尤其抓好“第一种形态”,通过及时敲“警钟”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职、担当尽责。2017年以来,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责共5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39人。(何正)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