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省安委会公布2018年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决定对11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省安委会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督办单位要将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重要工作内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解决隐患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监控,严防整改期间发生事故。各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安委会对各市(州)政府及相关省直部门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隐患整改不重视、行动迟缓,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凡整改不力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相关规定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记者曾莉、通讯员肖四生)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陈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