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国家资金 财务管理混乱 通城县林业局开展整改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邓超 郑星)通城县林科所通过虚报方式套取国家石漠化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资金,县林业局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接待,事情发生以后,该局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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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号,通城县林业局召开石漠化工程电视问政整改专题会议,县林科所所长刘艳霞在会上做检讨,她承认是希望借助这个石漠化项目解决单位经费紧张问题,于是通过虚报造林面积和虚报苗木数量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

通城县林科所所长 刘艳霞:

我们单位是一个自收自支的单位,没有一分钱的财政预算,当时做这个事,就是想要在里面赚一点钱。

(记者:现在你再来看的话,你觉得这样做是应该的吗?)

不应该。项目的钱只能专款专用,应该是这样,通过纪委这边多次了解,知道自己错了。

通城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本国:

林科所通过虚报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可小视,要引起高度重视,第一个,虽说是一个自收自支的单位,但是你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法纪,套取资金,第二个在执行项目的过程当中,要严格按照项目的要求来实施项目。

事件曝光以后,县林科所已将违规资金全部上缴至县纪委廉政账户。并对虚报的面积开展补充造林,目前已在四个地方补充造林60.5亩,分别位于关刀镇八燕村、塘湖镇石港村、龙印村,以及黄袍林场。

针对县林科所存在白条入账、烟酒入账、同城宴请等财务问题,县林业局表示将取消县林科所会计岗位,只设置报账员岗位,同时要规范财务管理,对系统所有部门的财务人员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辞退。

通城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本国:

对相关责任人,一定会追责到底,不论是谁,也不会讲什么情面,查到哪里追责到哪里。

从林科所这个事情发生,反映了我们林业系统在管理方面,有缺位的情况,有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所以要吸取教训,要举一反三,要以此为戒,狠抓落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整改到位。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