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变化!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了,对你影响多大?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据悉,此举可为企业减负约300亿元。

政策对企业减负的同时,广大职工的公积金会受多大影响?和小编一起来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

最高不超12%


日前,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将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此外,《通知》还要求,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政策可为企业减负约300亿元


事实上,在今年4月份,住建部就宣布了将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等相关政策措施。所以,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也意味着政策的实际落地。

4月9日,住建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司长张兴野在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2016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时按两年执行。文件印发以后,全国的缴存比例上限全部规范至12%以内。

据张兴野介绍,为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住建部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四项:一是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两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二是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三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浮动区间。四是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通过以上这些措施,预计2018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300亿元。

对广大职工影响多大?


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对广大职工影响多大?北京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与社保、养老保险金不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可支配收入,并且这部分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对于很多职工来说,缴存公积金比例的下调会直接影响这部分收入,虽然职工到手的工资增加了,但还要缴纳个税,所以增加职工现金收入的幅度并不太明显。

同时,张大伟也指出,部分企业更希望通过少缴纳养老保险、社保费用从而减少企业开支,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一般企业不会减少缴纳公积金,“公积金减少则意味着工资减少,那企业直接和员工协商降薪就行了。”在他看来,一般企业并不会这么做,降薪也会直接降低企业的人才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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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防止违规提取公积金

用于炒房投机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委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通知》要求,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 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

  • 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 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当地政策的规范调整工作。

《通知》还强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 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来源:经济之声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