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十五届中学生运动会,将于2018年10月26至28日在咸宁市嘉鱼县南嘉中学举行。运动会设田径、篮球(男子)共两个项目。篮球项目比赛提前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主办:
咸宁市教育局
咸宁市体育局
共青团咸宁市委
承办:
嘉鱼县教育局
嘉鱼县文体新广局
共青团嘉鱼县委
☆ 为了圆满地完成竞赛任务,检验我市中学生运动的真实水平和教练员老师的教学训练能力,严禁“雇佣军”参赛,严禁“以大打小”情况发生。
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学校(初中、高中、中职)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
咸宁职教(集团)学校
咸宁市温泉中学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
咸宁市乾元学校
一、竞 赛 分 组
田径项目
1. 高中男子组(共15项)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1.06米,栏间距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千克)、铁饼(2千克)、标枪(800克)、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铁饼、1500米)。
◎ 全能项目比赛在一天内完成,顺序为:跳远、标枪、200米、铁饼、1500米。
2. 高中女子组(共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 全能项目比赛在连续两天内完成,第一天:100米栏、铅球、跳高;第二天:跳远、800米。
3. 中职男子组(共1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千克)。
4. 中职女子组(共1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
5. 初中男子组(共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7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四项全能(110米栏、跳高、铅球、1500米)。
◎ 全能项目比赛在连续两天内完成,第一天:110米栏、跳高;第二天:铅球、1500米。
6. 初中女子组(共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千克)、四项全能(100米栏、跳高、铅球、800米)。
◎ 全能项目的比赛在连续两天内完成,第一天:100米栏、跳高;第二天:铅球、800米。
篮球项目
高中(中职)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参加市体育局主办的2018年全市青少年男子篮球锦标赛)。
二、参 赛 办 法
代表团团部:
代表团团部由5人组成,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1人、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2人。
田径项目:
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6人(各组别2人);高中组16人;中职组16人;初中组16人。
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0人,每个运动员限报2项(全能运动员限报1项),另可兼报接力。
篮球项目: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4人(到赛区12人)。
运动员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1. 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具有咸宁市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2. 参赛运动员的年龄规定
高中、中职组:
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组:
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3. 高中和中职运动员只能参加田径或篮球两项中一个项目比赛。
4. 任何运动队和个人提出申述时,须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小组”交纳由领队签字的申诉书及申诉费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如数退回,如败诉,申诉费上交组委会。
5.所有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
三、报 名 办 法
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8年9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市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1. 纸质材料《咸宁市第十五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报名表》、《咸宁市第十五届中学生运动会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名表》、每名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学籍档案信息并加盖公章。
2. 电子材料《咸宁市第十五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报名表》、《咸宁市第十五届中学生运动会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名表》、代表团全体人员电子版的两寸免冠彩色红底登记照片(分项目以代表团名称+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命名;代表团团部以代表团名称+团长/副团长等命名);入场式解说词一份(100字以内)。
收件人:黄金静,联系电话:8253719,邮编:437100,电子邮箱:378253963@qq.com。
* 凡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报名材料不齐全,不得参加比赛。
四、比 赛 报 到
1. 报到时,必须提交每个运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医院健康体检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以供验证,否则不得参赛。
2. 为了端正赛风,每团报到时需交2000元运动员资格保证金。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全市通报并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名次,扣除该队的保证金,追究冒名顶替者、弄虚作假者及有关领导责任。
3. 报到时,每队需带3米×2米的队旗一面。
4. 各参赛队需将近两年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的文字、照片以展板的形式在运动会上交流展出。展板由嘉鱼县提供,展板尺寸为1.2米(宽)×2.4米(高),展出内容由各代表队制作成喷绘后在赛前带至南嘉中学展出。
五、竞 赛 办 法
田径
1. 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及格赛的标准由主办单位确定。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并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队)不得无故弃权。
2. 计分办法: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单项按9,7,6,5,4,3,2,1,计分;全能及接力项目加倍计分。打破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者每项加9分。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者每项另加5分。
3. 田径项目比赛在塑胶场地进行,运动员的钉鞋应符合有关规定。
4. 田径项目的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程》及相关补充规定。
篮球
1. 根据各组别报名队数确定竞赛办法,如报名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3队时,则取消比赛,如不足8队时,则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定名次,如报名参加比赛超过8个队(含8个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抽签决定分成小组,进行小组循环赛,排出小组内名次。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取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淘汰赛,排出第1至第4名的名次。
2. 排列名次方法:循环赛按比赛积分排列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为0分。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个有关队之间的比赛胜负来确定名次,胜者列前;如果三个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比赛胜负场次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循环赛名次(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3. 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六、录 取 名 次 和 奖 励 办 法
田径
1. 各单项(含全能和接力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录取名次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不立项。
2. 高中组、中职组、初中组团体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队含队,减1录取)。
篮球
分别录取高中(中职)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前4名。对获得前4名运动队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4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
七、代 表 团 团 体 总 分
代表团团体总分为本代表团运动员在参加所有比赛项目中所取得名次的总分,各比赛项目名次得分规定如下:
1. 田径项目总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2. 获得篮球项目录取名次的各队,按田径单项相应名次得分的5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 初中男子篮球以市体育局主办的2018年全市青少年男子篮球锦标赛比赛成绩进入团体总分。
3.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团体6个。对达田径项目到二级运动员的辅导老师、篮球项目前四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辅导奖。田径项目优秀运动员每队男、女各1名,篮球项目优秀运动员每队2名。
裁判员
田径项目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各参赛队选派一名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篮球项目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八、报 到
田径项目
1. 裁判员、运动员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10点以前到南嘉中学报到。裁判员10月26日下午2点半进行培训学习。
2. 运动会联席会于比赛26日下午召开。参会人员为裁判长、各参赛单位团长、领队和负责教练,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篮球项目 时间另行通知。
供 稿 : 体卫艺科
文 件 名:咸市教体艺〔2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