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线】青少年如何远离性侵骚扰

《法治热线》主办单位

咸宁市委法治办

咸宁市司法局

咸宁市普法办

咸宁市法学会


本期普法上线单位

共青团咸宁市委


本期普法内容

青少年如何远离性侵骚扰


普法嘉宾

共青团咸宁市委副书记刘长青

图左:主持人宇阳

图右:共青团咸宁市委副书记刘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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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知晓率调查


共青团咸宁市委承担着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普法任务,帮助青少年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案例:未成年少女遭性侵 施暴者受法律严惩


2016年的夏天,小张满怀欣喜的回到自己的老家,看望正在放暑假的女儿丽丽,却发现许久未见的女儿有些不一样了。13岁的丽丽原本是个活泼开朗的可爱女孩,现在见到许久未见的妈妈却显得有些沉默寡言,原本苗条的身形现在也变得有些胖嘟嘟的,尤其是肚子微微隆起,饭量也比以往要大得多。一系列的反常举动看在小张的眼里,一个骇人可怕的想法突然出现在小张的心里,小张越想越觉得不安,赶紧带着女儿到镇医院进行了一番详细检查。

拿着化验报告单,小张顿时觉得天都要塌了——还不到14岁的女儿竟然怀孕了。小张经过一夜的考虑,第二天一大早她带着女儿丽丽到县公安局报了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了解到,在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同村的梁某某将当时还未满13周岁的丽丽带至玉米地将她奸污。自那以后一直到2016年6月,梁某某还多次以钱物哄骗和言语威胁的方式与丽丽发生性关系。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丽丽的家庭十分贫困,通知了法律援助机构为她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为丽丽索赔。2016年12月8日,当地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某十年有期徒刑,并判决梁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6000元。但是,梁某某没有能力支付赔偿款。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陈某申请到了1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共青团咸宁市委提醒大家 青少年如何避免被性侵 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家长要增强保护意识

从家庭角度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随着社会关注度的上升,中国家长才渐渐意识到性侵未成年人的多发性及危害性,开始注重对孩子的保护,但仍有大多家长没有较强的保护意识,家长要自觉多学习相应的的保护举措,增强法制观念。


(2)注重未成年人性教育

家庭、学校、社会均应成为性教育的主体,三者应建立起完整统一的性教育体系。

1.从家庭角度,家长应在孩子2、3岁开始逐步开始性知识启蒙教育,明确告知孩子哪些部位是隐私部位,并明确告知孩子,不管是熟悉的人,还是不熟悉的人都不可以随便看或摸隐私部位,也不可以随便看或摸别人的隐私部位,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告知父母。

2.从学校角度,幼儿园作为早期教育载体,应承载着性知识启蒙的重要作用,老师应科学正确的告知小朋友身体部位的名称,并明确告知哪些部位是不可以外露的,并在平时哼唱的儿歌、玩的游戏中,适量加入提高小朋友警惕性的元素,让他们在玩乐中学会最基础的性安全知识。在小学、中学阶断,老师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断讲授与其相适应的性知识和抵御性侵害的方法,在思想上让孩子从小树牢自尊自爱的性道德观。同时可以将性安全课程和法制教育相结合,将刑法中关于性侵害相关罪名的处罚并配合案例予以讲授,对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保全、收集、采用,以及立案程序等予以讲授,让孩子懂得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3.从社会层面,媒体应宣传、制作健康科学的电视节目,在少儿、教育、法制频道,通过举办性安全讲座等节目方式,增加性安全法制教育节目。


供稿人:周迎

来源: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若 朱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