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王庆明)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2017年度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该通报显示,根据全省质量工作综合考核得分排序,咸宁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2015年10月,省委省政府确定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年2月16日,市政府就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将质量强市战略与“创新驱动、绿色崛起”一并实施,推动全市质量工作从“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转变。2016年底,“建成全国质量强市”正式写进咸宁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
2017年,我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量化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业国家地理标志、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分别达到20件、7个、6个、24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2个,湖北名牌产品达到66个。
2018年4月25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在会上要求:要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推进质量强市各项工作,打造“咸宁质量”“咸宁品牌” “咸宁创造”的新名片。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