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雷霆1号”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市工商局坚决拥护和坚决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宣传。利用市局机关LED显示屏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利用自有LED显示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扩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影响力。
二是加强教育提醒。以各类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网吧、小茶座、小旅馆等五小场所经营者为重点,开展教育引导,提醒经营者依法守法经营,不得为非法黄、赌、毒活动提供便利场所和其他条件。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严查无照经营。截止目前,开展温泉城区五小场所、无照经营等执法检查6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000余户次。
四是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支持公安、法院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信息互通、协同配合,及时为公安、法院提供所需企业登记信息,对发现涉及的黑恶信息及时移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多、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