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问政⑧曝光:被“任性花”的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费用,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逢年过节,工会适时向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让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暖意,从而增强职工对组织的归属感、认同感。2017年12月21日,全国总工会公布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六个支出范围”,也列出了“八个不准”,不仅体现了人性化倡导,也再次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划出了“硬杠杠”。然而,执行情况怎么样呢?

近期,市纪委监委、市总工会会同崇阳县纪委监委对崇阳县部分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走访。

崇阳县总工会基层组织部部长 钟海运

督查员:去年以来,你们有没有在全县,对这个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钟海运:有,我们基本上是按照两年一个轮回。

督查员:全覆盖?

钟海运:对对对。

督查员:那在行政事业单位这一块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钟海运:基本上没什么问题。

那么,实际情况是否真如这位部长所说呢?在查阅该县教育局工会经费财务凭证时,有几张“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引起了督查员的注意,票据上的“项目”均为“工会经费”,付款单位为该县各中小学,金额从3000元到13000元不等,据统计,2015年以来,崇阳县教育局共向该县各中小学收取费用374500元,并且作为该单位工会收入入账。

崇阳县教育局工会负责人 卢定军

督查员:现在工会经费哪里来的?

卢定军:到各个乡镇学校去,按照收费比例,每个学期按工资总额的0.5%收取,这是资金来源。

督查员:你们单位的干部职工一直是没有交过会费的?

卢定军:会费原来没有交,从今年才开始交的。


崇阳县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曾雄

督查员:县教育局能不能收学校的费用作为工会经费?

曾雄:不能,它只能收本级的,机关一级的。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基层工会的收入主要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单位按比例拨缴的经费等。在崇阳县总工会,督查员了解到,崇阳县教育局工会和各中小学工会,都属于基层工会组织,它们具有各自的独立性,相互间不能收取费用。


乱象一:违规收费

2017年12月,崇阳县教育局28人参加了该县组织的一次工间操比赛活动,每人购买了1双运动鞋和1套运动服,人均1000元,共计28000元,该项费用均从崇阳县第三小学列支。

崇阳县教育局工会负责人 卢定军

督查员:28000是在哪里列支的?

卢定军:三小(崇阳县第三小学)的工会经费里列支的。


这笔费用能否在学校列支呢?带着疑问,督查员找到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先汉

督查员:他们教育局跟学校一起参加一个活动,这个买装备的钱,应该是怎么来进行开支?

陈先汉:那就是各单位负责各单位的。

督查员:教育局那部分费用,能不能由学校来开支?

陈先汉:不允许,不能这样搞,这实际是转嫁负担。


乱象二:违规摊派

在走访中,督查员还发现,崇阳县教育局存在违规将工会帐户并入单位行政帐户管理使用的问题。

崇阳县教育局核算中心主任 赵健民

督查员:你们工会有银行账户吗?

赵健民:没有,就是在那个零余额账户上。

督查员:那跟你们单位行政账户是一个吗?

赵健民:对,是一个。

督查员:所有的资金或开支都是从同一个账户出吗?

赵健民:是的,都是从同一个账户出。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基层工会要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然而,崇阳县教育局并未按规定执行。

除崇阳县教育局外,督查员还发现,崇阳县档案局、县水利局、市场管理中心等单位,均存在违规将工会帐户并入单位行政帐户管理使用的问题。


乱象三:违规“并户”

同时,崇阳县教育局还存在违规开支工会经费问题。仅2017年,崇阳县教育局工会在未收取机关干部职工会费的情况下,发放机关职工福利14万余元。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先汉

督查员:单位没有收取会费,能不能给干部职工发福利?

陈先汉:这个不能发。

走访中还发现,崇阳县档案局、县文化馆违规以购物卡的形式发放职工福利。

崇阳县档案局工会副主席 何琼英

督查员:去年过年发什么东西没?

何琼英:工会发了一点。

督查员:卡是在你手里领的吗?

何琼英:是的。

督查员:多大面额?

何琼英:1000一张。


崇阳县文化馆出纳 刘浩文

督查员:你们年底发了福利发了多少?

刘浩文:400元的卡,每个人都发了。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此外,该实施意见还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而2017年12月,在一次由崇阳县统一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中,崇阳县市场管理中心共51人参加工间操比赛,单位统一购买服装56套,人均1003元,合计56168元。这56人中,有15人同时参加长跑活动,又每人购买一套530元服装,共计7950元,超过规定标准的2倍;水利局按人均1000元标准,为单位67名干部职工购买服装,共计67000元,超过规定标准1倍。


乱象四:违规开支

在此轮走访检查中,督查员在崇阳县部分单位共发现“违规收费”“违规摊派”“违规‘并户’”“违规开支”等4类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乱象。

督查员微评:从短片反映情况看,崇阳县少数地方和单位借合规福利之名、行乱发福利之实的诸多“乱象”,悄然使工会经费成为其顶风违纪搞“四风”的“后花园”和“自留地”。而作为工会经费监管部门的崇阳县总工会责任落实“虚化”,监督流于形式,检查囿于表面,“紧箍咒”不常念,“金箍棒”不会用,监管效果可见一斑。制度执行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各级各单位既要依规保障职工应有的合规福利,也要紧盯“红线”、不越“红线”;既要防止该发的福利不发,更要遏制不该发的“任性”发,真正让福利从纸面上走下来、让职工得实惠。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政机关不能例外,各级工会组织也不能例外,只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实抓实管,才能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地本单位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