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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线》主办单位
咸宁市委法治办
咸宁市司法局
咸宁市普法办
咸宁市法学会
本期普法上线单位
咸宁市物价局
本期普法内容
《价格法》
左:法治热线节目主持人 宇阳
中: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耀武
右: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邹太明
真实案例:促销价的猫腻
201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咸宁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在咸宁温泉购物公园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某品牌服装店正在开展服装促销活动,一款休闲短衬,标示“原售价468元,现仅售80元”;一款短袖T恤,标示“原售价568元,现仅售120元”;一款牛仔裤,标示“原售价538元,现仅售100元”。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当事人标示的原价没有销售记录,从未销售过,而且,标示的原价与实际促销价价差非常大,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诱导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和《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属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问题三:对于涉嫌价格欺诈行为的,如何处罚?
《法治热线》播出时间:
FM88.1咸宁综合广播
17:30-18:00
8:30-9:00
14:00-14:30
网络收听通道:
蜻蜓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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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
栏目电话:8251234 825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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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