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履职尽责做好禁鞭工作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工商工作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扎实开展禁鞭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今年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0台次,摸底并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491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5户,办理变更登记174户,有效发挥市场监管效能,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发了《咸宁市工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咸宁市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通知》《咸宁市工商局关于停止核发“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阮良冰为组长、市局登记注册分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和市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商部门“禁鞭”工作的主要职责、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促进“禁鞭”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上门宣传、拉横幅、发传单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禁鞭”的良好氛围。在禁鞭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集贸市场、房地产开发项目、庆典活动现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成效。在宣传扩大“禁鞭”知晓度的同时,组织开展了万人禁鞭签名活动,宣读禁鞭倡议书,倡议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禁鞭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并向广大市民宣传《咸宁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有效督促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禁鞭。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按照《咸宁市工商局关于停止核发“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停止核发政府规定“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范围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积极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对禁鞭区域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市场主体开展全面清查,对491户经营鞭炮的经营户建立台账,并通过协同平台及时抄送给相关部门。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发出整改通知42份,办理变更登记核减烟花爆竹经营范围54户。

四是强化考核督办。建立禁鞭工作日常检查、督办机制,及时检查督办效果,不断加强内部考核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把贯彻落实《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反复抓,建立禁鞭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构建全民参与禁鞭工作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