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刘璇)6月5日晚9时42分,咸安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双溪桥镇杨仁村有房子着火。接警后,咸安消防中队立即出动1车5人赶赴现场,同时通知双溪桥镇专职消防队迅速前往。
在赶赴现场途中,带队指挥员试图与报警人联系,当指挥员接通报警人电话表明身份后,想进一步了解起火情况时,报警人迅速挂断了电话,而后该号码却再也无法接通。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与消防官兵先后到达杨仁村后,经反复搜寻均未发现火情。
咸安消防中队立即向咸安区公安局反应了此次情况,双溪桥镇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找到了谎报火警的男子朱某。当民警询问朱某为什么要拨打119报警时,今年35岁的朱某回答到,“我就是觉得好玩,觉得挺有意思的。”当民警告知谎报火警是违法行为时,朱某后悔莫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朱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咸安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于6月6日17时送至咸安区拘留所执行。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