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为公务接待画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然而,制度再严密,总有人千方百计钻空子、搞变通,使正常的公务接待“跑偏”。
近日,市纪委监委会同咸安区纪委监委结合正在开展的隐蔽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四个专项治理”活动,随机对咸安区部分单位开展了抽查。
在咸安区工商局,有2张2017年7月3日开具的公函引起了督查员的注意。其中:一张为官塘工商所所长汪新文一行8人,到咸安区工商局浮山工商所交流学习;另一张为汪新文一行5人,到双溪桥镇工商所开展案件调查。财务凭证显示,咸安区浮山所、双溪所均在同一天中午接待汪新文一行在不同地点吃了中餐,消费金额分别为600元和400元。同一批人在同一天中午同时接受两个单位接待,且就餐地点还不同?带着疑问,督查员来到官塘工商所进行了解。
赤壁市官塘工商所所长 汪新文
督查员:去年你们同一天有没有到咸安区工商局基层所去了两次?
汪新文:不可能,一天去两次怎么可能。
经督查员进一步了解,2017年7月3日是全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日,赤壁市官塘工商所党员干部当天都在本单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并没有到咸安区联系工作。那么,这天发生的两笔公务接待费用是怎么回事呢?
咸安区浮山工商所所长 镇鹏
督查员:7月3号赤壁官塘工商所到底到你们所里来吃过饭没有?
镇 鹏:没有。
督查员:那你填写的这个公务接待函报销凭证是怎么回事?
镇 鹏:我们是有些协作单位到这里吃了饭,不能报销,我们就拿了一张接待函填,就把这个账报销了。
督查员:这个接待函是你们自己填的吗?
镇 鹏:是当时原来他们(赤壁官塘工商所)来吃饭的时候多带了一张。
咸安区双溪桥镇工商所所长 施亚平
督查员:7月3号这张吃饭的凭证是什么回事?
施亚平:好像是在这以前来过,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楚了,后来报账的时候日期就随便填的。
据统计,仅2017年,咸安区工商局基层所以赤壁市工商局官塘工商所交流学习、执法办案等为由报销招待费21次,费用达10684元.
督查员在抽查中还发现,咸安区工商局稽查分局同样存在虚列公函报销接待问题。2017年,咸安区工商局稽查分局共接待赤壁市工商局稽查分局12次,接待事由多为执法办案、交流学习,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赤壁市工商局稽查分局局长 姜文
督查员:去年你们到咸安工商局(稽查分局)去了几次?
姜 文:四、五次。
咸安区工商局稽查分局干部 张少华
督查员:去年你们接待赤壁(工商局)稽查分局多少次?
张少华:可能有5、6次吧
督查员:那怎么在你们的报销凭证中有十几次?
张少华:因为我们执法办案加班的次数比较多,有些加班就餐的费用用公务函报销了。
此外,督查员还随机抽查了咸安区经信局、咸安区商务局,均发现了违规接待等问题。
在咸安区经信局,督查员发现该局报销加班误餐标准远超规定标准。根据2016年咸宁市财政局《关于相关财政账务管理办法中若干具体执行问题的解答》明确规定,节假日加班、夜间加班误餐费按照每人每餐40元以内,凭据报销。而2017年1月15日中午,咸安区经信局郑俊等6人加班,报销误餐费386元,人均64元,超过规定标准60%;2017年2月8日晚上,张晓燕等6人加班,报销误餐费354元,人均59元,超过规定标准50%。
同时,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总额,并单独列示。而在咸安区商务局,督查员发现,该局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5万元,而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7.34万元,超预算支出46.8%。
那么,这些超出的费用花到哪里去了?督查员在随后的走访中似乎找到了答案。
咸安区商务局工会主席 镇咸武
督查员:(你们)公务接待是按什么标准执行的?
镇咸武:公务接待按照省、市100元(每人)。
在此轮检查中,督查员共发现咸安区工商局等单位虚列公函、同城吃请、超标准报销工作餐、超预算支出接待费等问题。
督查员微评: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从短片曝光问题看,在严纠“四风”高压态势之下,个别单位仍把规定当“摆设”,视标准为“橡皮”,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吃喝之风轮番“变形”上演,虚列公函、同城吃请、违规报销等等,终归还是绕不过那个“吃喝”二字。事实再次证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以上曝光问题,各级党组织务必要引起深刻警醒,既要对照问题深刻查纠,又要规范管理严控支出,从源头上拧紧花钱的“阀门”,有效遏制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坚持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对那些视纪律为无物,仍然热衷于借公务接待之名觥筹交错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