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暑期将至,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6月11日暑期重点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全市中小学校暑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放 假 时 间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全年教学进度及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假从2018年7月2 日(星期一)起,高中从2018年7月9 日(星期一)起,所有中小学暑假8月29日(星期三)结束,8月30日、31日两天报到,9月1日(星期六)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收假或延长假期,保证中小学生有充足的假期。
有 关 要 求
(一)全市各学校在放假前要集中时间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特别注意加强师生防火、防溺水、预防自然灾害、预防交通事故及预防传染性疾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及放假前学校教学期间的防暑工作。
(二)全市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暑期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整治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好三方责任书。在放假前,对校舍及教学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漏洞和隐患,利用假期积极进行治理,争取在开学之前完成改建、加固与维修工作。在放假期间要建立校园巡防组织和安全应急队,防止突发性事故发生。在校舍安全工作上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三)全市各学校要在暑期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讲安全、讲卫生、讲文明、讲法制”专题教育,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原则,引导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形成一种从我做起、爱护环境、崇尚科学、关爱生命以及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引导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本校图书馆有害出版物清查工作。要开展一次班会,教育学生远离毒品,拒绝邪教。
(四)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责任制和问责制,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种类型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为校外机构或个人提供补习场地和发放宣传资料,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机构培训,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假期教师学习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要严格要求外出教师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各学校要不定期抽查培训教师到岗情况,真正做到学有所获,返校后还要安排时间组织这些教师向全体教师汇报学习成果。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先进师德典型。
(六)当前,我市正在开展五城联创工作,广大中小学生要付诸行动,主动担当,争做五城联创的践行者、示范者和参与者,为建设更加美丽、文明、幸福的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市直各学校请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将抽查各地、各校假期值班情况。
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暑假期间,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按照省、市有关中小学入学工作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划片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子女入学,实行阳光招生,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二)积极筹备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放暑假前,各校要提早安排下学期开学工作,明确分工,落实人员,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员工提前到校,做好校园卫生打扫、课本到位、食堂运行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投入使用的新建幼儿园及恢复特教功能的特殊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按时完成内部配套设施完善、师资力量调配等工作,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开学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供 稿|基础教育科
文件号|咸市教函〔2018〕 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