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晚,四川资阳市乐至县,乐至中学高三(14)班班主任杜某在与该班学生家长见面时,疑因学生在校期间的违纪情况处理发生言语冲突,被与家长同行的两人打伤。
事发后,包括乐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县房屋征收局副局长刘剑在内的两名打人者,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对涉事人员展开进一步调查。
6月15日18时20分许,记者从乐至县委宣传部获悉,相关涉事人员已被严肃处理,其中乐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县房屋征收局副局长刘剑被免职,学生家长舒伟被党内严重警告。
乐至县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刘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乐至县委、县政府决定免去刘剑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县房屋征收局副局长职务。乐至县教育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舒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人民日报 成都商报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