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线】误餐费、补助、奖金,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发哟!

您知道现在有哪些补助(奖金)是可以发放的吗?公务接待报销的范围及标准又有哪些?是不是只要加班了,就有误餐费呢?今天的法治热线,小编带您“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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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线》主办单位

咸宁市委法治办

咸宁市司法局

咸宁市普法办

咸宁市法学会


本期普法上线单位

咸宁市审计局


本期普法内容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日前,市审计局走进电台《法治热线》,通过电台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普法宣传。节目中,关于违规发放补贴、差旅费报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析。



左:《法治热线》主持人 施瑶

中:咸宁市审计局副局长 潘和

右:咸宁市审计局法规科科长 程宇红


案例:被清退的补助

2017年,咸宁市审计局在对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2014年至2016年期间,以理发费、信息宣传奖、坐班、加班、值班费等各种名义发放补助48.37万元。



问题一: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补助是一个什么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

答: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补助是一个违反发放津贴补贴政策的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监察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监察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等规定。


问题二:那么现在有哪些补助(奖金)又是可以发放的呢?

答:为了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执行,在“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发布后,目前我们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符合发放政策的奖励性补贴和物资主要有四类一是依照相关规定标准,经过市人社部门批准,市财政核实拨付的奖励性补贴:主要有获得档案达标省特级、省级文明单位、市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级党建先进单位、市级目标考核(优秀)合格单位等奖励性补贴、公务员考核合格可发第13个月基本工资。二类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发放的节日慰问品。三类是针对离退休老干部每年发放的节日慰问品或慰问金。四类是经过批准的单项奖励(非普遍发放)如优秀公务员奖励等。

除此之外如: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均属于违反规定发放。


问题三:对于公务接待报销的范围及标准有有些规定?

答:对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的审批、标准、报销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比如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等等


市民罗先生(电话咨询):3月份的时候,单位几个同事中午加班,搞到一点半,然后去餐馆点了几个菜,人均每人40来块钱,但财务说不能报,这个标准又没超,现在不知道这个规定是怎么定的?


答:根据咸宁市财政局《关于财政财务管理办法中若干具体执行问题的解答》通知,对于节假日加班、夜间加班,或者处置特殊重大、突发事件的加班造成误餐的,可以按每人每餐40元以内的标准,凭据是可以报销误餐费的。你们的那次加班时间是中午,所以不在误餐费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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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