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龄儿童能否就读一年级?秋季入学这16问了解一下!

中小学入学在即,家长们都准备好了吗?

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哪些原则?

不及龄儿童能否就读一年级?

这些问题家长们都弄清楚了吗?

咸宁市教育局进行了统一答复

快来看看是不是你最关心的吧~

2018年秋季咸宁市城区中小学入学16问

一、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哪些原则?

答:对于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广大市民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为了保证最大限度满足城区学生入学需求,今年3月—4月,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了城区入学需求和学位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了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四个原则”即: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坚持相对就近划片,坚持免试入学,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城区学校划片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学上”,不保“选学上”。

为了保证市城区今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成立了由市政府相关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城区秋季招生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市纪委及相关部门将全程监督秋季招生工作,对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的、收受贿赂的一经查实将按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二、今年市城区广大家长如何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信息?

答:广大家长可以通过咸宁教育信息网、云上咸宁、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及城区相关学校等正常渠道了解有关招生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传播不实信息导致市民上访、组织冲击国家行政机关的、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别有用心扰乱正常工作的组织或个人将坚决予以打击。

三、没有进入网上登记平台登记的新生能否入学?

答:网上登记平台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摸底调查及学位安排的重要依据,所有要求入学的起始年级学生必须进入平台登记。因此,没有进入网上登记平台的新生无法到相关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如有特殊原因没有进入平台登记的,必须于8月5—10日持书面申请到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说明原因,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服务区对应学校现场审核。无特殊原因,未在“平台”登记,且未在规定时间到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只能待秋季开学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四、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和市第二小学(原西门小学)中心校区为何小一新生不能放宽年龄?

答: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和市第二小学(原西门小学)中心校区片区内入学需求数远远超过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鄂教基〔2014〕28号)“凡秋季开学时年满六岁的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的文件精神,上述学校没有富余学位,因此小一新生不放宽年龄。

五、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学校。今年该校招生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校划片”政策。结合近三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和城区部分新建学校尚未完工的实际情况,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本部一年级今年还只能招收服务范围内2015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玉泉校区(泉塘小学)一年级招收2015年7月3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对于2017年6月30日之后在片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一律按“多校划片招生”的规定执行。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从未批准和命名所谓“学区房”(依据《广告法》,房产开发商不得以“学区房”名义进行宣传及销售),买房人以“学区房”为由要求子女进入市外校(包含玉泉校区)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予受理。

六、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一为什么仅招收本校及玉泉小学毕业生?

答: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依据“小升初”相关规定,主校区小学六年级有7个班直接升初一,玉泉校区六年级有2个班直接升初一,而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一最多只能开9个班(毕业7个班),因此,今年初一没有空余学位招收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只能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如香城学校、浮山学校等)。2018年在玉泉校区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与在主校区小学部就读的学生一样,属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服务片区,可直升该校初中部。待市城区其他新学校建成后,市区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小学毕业学生到相应初中就读。



八、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居住的小孩应如何入学?租房户子女怎么入学?

答:如果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提供的房产证作为重要依据到对应片区入学的小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小孩户口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二是小孩父母必须出具房产局开出的在城区无房证明。三是服务区学校只为一个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的小孩提供学位。为择校而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证作依据的不能入读所选择的学校,只能到原居住地对应学校入学就读。

租房户子女入学必须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在我市城区内无房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在城区经商服务的还需提供:本地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准的《税务登记证》。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复印件、用工单位给本务工者不低于一年(2017年6月—2018年6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用工单位给本务工人员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家长,其小孩属择校入学,只能回原居住地对应学校入学就读。

九、就读学校与家长的意向性学校不一致怎么处理?

答:国家对义务教育实行的是按家长(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常住)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划片入学,带有强制性。教育行政部门已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当学生就读学校与家长意向性学校不一致时,以家长(法定监护人)居住地为依据,遵循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入片区内学校就读。但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到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保“有学上”,不保“选学上”。

十、对于学生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为什么需要家长提供较多证明资料?

答:当前城区学龄人口急剧膨胀,学生上学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尽管市区两级政府在市城区实施“14建5改5配套”工程,但过渡时期,学位供求矛盾暂时非常突出,为了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市城区对应学校入学,所以,必须要提供较多资料证明,从而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正和阳光,保障城区广大家长合法权益。请社会和广大家长们理解和支持。

十一、为什么要控制学生流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如何办理?什么时间办理?

答:控制学生流动是为了学生身心发展和学校规范化管理。首先,学生流动,转学到其他学校,要较长时间适应陌生的环境,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因此我们不鼓励学生没有特殊的原因频繁转学。其次,学校接受异动生,会打乱学校原有的教学安排。再次,城区大部分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插班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按如下程序办理:一是家长携带进入片区学校就读的相关佐证资料到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到转入主管教育局审核签字盖章;二是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审核盖章。全部审核通过后,学校才能办理入学手续,即先办异动手续,后入学。由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温泉中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和市第二小学(原西门小学)中心校区服务片区较大,大班额现象较严重,已无法接受插班生,请广大家长理解支持。

市区学生转学手续在开学前半个月内集中办理,开学转入正常后(一个月内)原则上不办理。情况特殊需要办理的,教育局统一安排在每周一上午(市教育局转学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办理,区教育局转学在区教育局普教股办理),各学校安排在周五上午办理。

十二、不及龄儿童能否就读一年级?农村孩子能否进入城区学校就读?

答:近年来,市城区要求入学的儿童数量增长较快,市城区学位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文件精神,今年市城区学校只能安排适龄儿童到相应学校就读,要坚决杜绝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原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和市第二小学(原西门小学)中心校区招收不及龄学生现象,其余学校在学生报名结束后视学位情况酌情解决不及龄学生,最大期限放宽一个月(即2012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因市城区教育资源有限,义务教育阶段农村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在城区工作、经商、务工的,不能在城区入学(残疾儿童进“特校”除外)。


(编辑 李洋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