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 健全规划决策机制

云上咸宁报道 (记者 陈劲松)8月26日,咸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在温泉成立并召开第一次规委会,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征宇,副市长镇方松出席会议。

市规委会是市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就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城市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等领域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向市政府决策提出审议意见。规委会下设规划与建筑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实行分级审议制度。市规委会委员由公务委员和非公务委员组成,公务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实行部门资格席位制度,非公务委员由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组成,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择优聘任、媒体公告等程序进行遴选产生。市规委会的议事规则为:市城乡委员全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会议指出,规划决定着城市的未来,规委会的成立有利于提高咸宁城市建设水平,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权威性。城市发展规划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城市发展规划。委员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职责。

会议希望各位委员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咸宁这座城市负责的高度,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审议每一项规划,敢于发表自己意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真正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形成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氛围;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将城市规划好建设好。

会议宣布了规委会成立文件,向非公务委员代表颁发聘书,审议通过了《咸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审议了《咸宁主城区“两山一河”夜景照明设计方案》,《温泉中心花坛综合改造规划方案》,《温泉中心花坛园林景观设计方案》,《温泉路、淦河大道沿线街景立面整治方案》,《咸宁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布局专项规划》。

(编辑 张铭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