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实施三项措施筑牢城乡社区勤政防腐建设基础

抓好城乡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实施乡村振兴、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城乡社区勤政防腐根基,咸宁市民政系统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多种措施筑牢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截止6月底,全市开展村(居)务监督活动近3万件(次),审理各种财务票(单)据12万多张。

一是落实“双述双评”民主测评制度,促村(居)干部廉政建设。6月底前,全市各地按照咸宁市村(居)干部“双述双评”(双述:村(居)干部述职述廉、双评:乡镇党委政府测评村(居)干部、村(居)民代表及党员测评村(居)干部)工作制度开展了民主评议村(居)党员干部,全市共有5632名村(居)“两委”干部参加了“德、能、勤、绩、廉”评议活动。通过“双述双评”活动的开展,让村(居)干部德才表现、清正廉洁得到公开监督和民主评议,有利的促进了广大基层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实施“三项督查”,理顺民主监督程序。按照市民政局党组统一部署,市民政局成立了6个督导组,赴6个县(市、区)16个乡镇24个村(社区),督导了《村(居)务公开目录》、《联系居民制度》、《居监会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截至6月底,村(居)监委会已经收集涉及环境卫生、计生、低保、医疗、求职等各方面来访600多条,通过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的途径,已经解决或反馈意见的300余条,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因此,全市村(居)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通过村(居)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得到落实。

三是落实村(居)监督“五有”建设平台,搭建过硬的村(居)务及党风廉政监督平台。加强村(居)务监督平台建设是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因此,我市认真实施了“五统一”、“五有”监督平台建设,“五统一”即:各村(居)“统一居务公开栏模式、统一居务公开内容、统一居务公开监督职责、统一居务公开各类记录本、统一标准配置居务监督办公设施”;按照“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的“五有”标准开展居监会平台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市902个村、162个社区已经全部挂上牌子、刻制印章、固定办公场所、制定工作制度、印制记录本;将居监会化成有形实体,并开始行使监督职能。全市902个村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703人,162个社区选举产生监委会成员426人。村(居)监督委员会建设的不断规范,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咸宁市民政局区划基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