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成效显著 完成率85.77%

10月31日,记者从市突出环境问题指挥部获悉,截至10月25日,咸宁市已销号突出环境问题211个,整改完成率85.77%。 

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成立以来,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生态为先”理念,树立“最优环境、最好发展”观念,以前所未有之势、前所未有之法,迅速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齐抓共管环保大格局。

根据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咸宁市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放在首位,各县市区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区死角”的要求,深入摸底排查,对辖区内突出问题分门别类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发现市政府督办问题51个,市环委会督办违规建设项目159个,基本上摸清了全市环境问题概况,专项治理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等“三大工程”。

截至10月25日,咸宁市已销号突出环境问题211个。其中,省“双交办”突出环境问题10个,已销号9个,整改完成率90%;市政府督查突出环境问题77个,已销号73个,整改完成率94.81%;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59个,已销号129个,整改完成率81.13%。(记者镇强 通讯员陈蔚)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