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通报1至10月纪律审查情况 查处县处级干部28人

10月31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布的纪律审查情况通报显示,2016年1月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92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14件,谈话函询211件次,立案1222件,其中,立案县处级干部42件,乡科级干部18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08人,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50人,一般干部207人,其他人员523人。

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三种人”,严查“三个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过处理一批典型问题,形成震慑,遏制基层腐败蔓延势头。

同时,牢固树立抓早抓小理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并按照快查快结要求,集中火力、分清主次、提升节奏、缩短时间,不断提高执纪审查效率,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信心度不断提升。(记者柯常智、通讯员蒋扬眉)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