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的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大事来抓,实施“四个抓手”强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截止目前,全市报入资金近2亿,高标准打造农村社区示范试点126个,农村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取得新成效。
一是以农村基层党建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的领导核心,乡镇、村党组织旗帜鲜明地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事务的领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农村基层。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的调控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服务群众是基层党组织的天职,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打造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把服务覆盖到千家万户。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把党的触角延伸到城乡基层治理各个方面。
二是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建立健全“三治”治理体系。其一,抓好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自治的关键环节和核心机制,村民代表会议集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于一体,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重点解决好村民代表会议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凡是经过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都具有法定的权威性,是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护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否定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威性。不断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范围、决策事项、会议形式和会前准备工作等,进一步明晰村民代表的履职规范,依法履职、依法尽职、依法辞职,不受非法行为干扰。其二,落实民主协商议事,抓好村级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会前有协商,议定事项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方可实施。其三,落实民主监督,抓好“五议两公开”制度建设。重点抓好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过程、决议结果、办事结果的常态化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的透明度。
三是以农村幸福家园建设为抓手,促进乡风文明健康发展。没有社区文化的重建,社区建设就失去了灵魂。打造和重塑农村社区文化,激发农村文化创新活力,首要的就是要培育乡土文化。近年来,咸宁市充分挖掘、发挥农民业余剧团、文化户、民间书社、老民间艺人以及非职业文艺骨干的作用,精心组织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发展乡村文化,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农村社区价值认同,增强社区意识和归属感。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咸宁市注重培养农民的主体意识,提升村民的利益表达能力、政治参与能力和监督议事能力,使之真正成为社区的主人。引导农村居民明礼守法、尊重科学、诚信友爱、平等互助。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增进社区居民沟通交流、互助合作,密切社区与成员生活的关联度,实现幸福社区共建共享。
四是以“三社联动”为抓手,撬动城乡社区减负增效。近几年来,咸宁市各地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参与,不断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民政部门主动优化服务,简化登记程序。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乡(镇、办)切实负起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的职责。截止2018年6月底,咸宁市实现了每个城乡社区建立4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同时,积极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和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并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咸宁市民政局区划基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