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习嘉宾
董少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警事科学系主任、教授
提要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
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重要指示
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为什么说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当前平安中国建设总体形势如何,还有哪些需要努力解决的“深层次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有的人认为在目前阶段安全事故“不可避免”,对此我们应该怎么看待?
董少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定下了平安中国建设的总基调。“对于国家来说,稳定是金;对于老百姓来说,平安是福”。中国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成就与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稳定是改革与发展的前提,中国走向繁荣富强,必须有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平安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安全稳定形势向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经济结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城乡差距、区域发展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诚信缺失、道德失范,“黑拐骗”、问题食品、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魏则西案”“幼儿园虐童”“疫苗造假”等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为平安中国建设敲响了警钟,需要社会各界深入探讨这些事件背后的原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来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有人认为,在目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是不可避免的。这种“不可避免论”是极其错误的,如果是领导干部的认识更是非常危险的。在安全生产的监管方面,我国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突发公共事件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监管方面做了系统的、具体的制度安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我们就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发生。麻痹大意,甚至把事故当成“发展的必然”,本质上是一种对人的生命安全的漠视,是人祸之源。对此,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并保持高度警惕。
法治是平安中国建设的基本途径和重要保障
记者:在谈到平安中国建设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怎么理解这些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法治思维在平安中国建设中应被摆在怎样的位置,发挥怎样的作用?
董少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是加快构建“平安中国”的四大治理体系。“源头治理”强调从治理过程的开端和根源上进行善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许多社会领域特别是生态环境领域,一旦发生问题,将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因此从源头控制问题的发生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治理路径。“系统治理”强调树立一种“大平安”的治理理念,将平安中国建设延伸到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统揽全局、周密设计、整体推进,使平安中国建设有规划、有目标、有路径、有举措、有保障。“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治理”是指要加强对平安中国的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建设平安中国。“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无论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还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都亟需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平安中国建设必须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理念,将法治思维贯彻到各个环节,发挥法治思维对于平安中国建设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只有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在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过程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办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决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才能保证在法治轨道上有条不紊地加强平安中国建设,提高平安中国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公众参与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平安中国建设中的实践
记者:近年来,“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等群防群治品牌不断涌现,群众对社会综合治理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对此我们该怎么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将是一个怎样的治理图景,怎样实现?
董少平:“西城大妈”“朝阳群众”“海淀网友”“丰台劝导队”“网警志愿者”是北京群防群治力量的五张名片。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仅2015年,由“西城大妈”提供的涉恐线索就有72条,其协助侦破的涉恐案件多达128件。除了北京以外,上海、长沙、武汉等地都有类似的群防群治组织,这些组织在协助警方侦破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发挥群众作用,不仅是缓解基层警力不足问题的一种方式,也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形式,它对于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培育人民群众社会治安责任感具有重要作用。
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中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首先,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发挥法治在平安中国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平安建设在法治轨道下更加规范、有序,法治建设在平安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深入、稳定。
其次,要着力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发展教育事业,提供优质就业服务,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社会和谐。
再者,要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建设,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公共安全体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严厉惩治违法犯罪;努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使人民群众参与到平安中国的建设中来。
平安中国建设没有终点。在我国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只有不断地探索和寻求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地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才能激发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巩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