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村干部‘移花接木’,将本属于别人的扶贫惠民政策落实到家属身上;有的村干部‘掩耳遮目’,不听民声、无视民主,随意评定低保户、贫困户;有些职能部门审批‘一支笔’,把关‘稻草人’,事后对拨付的扶贫项目资金‘不闻不问’……”一起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被屡屡曝光,这在通山县已成为常态。
今年以来,通山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加强与财政、审计、民政、扶贫、信访等职能部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处情况月报制度,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接收、专人管理、逐条交办、领导包案、限期销号。成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指挥部,组建“一办三组”,通过明察暗访、“点穴”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直插基层第一线,“多轮次、滚动式”督查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发挥县委巡察组作用,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及时组织“回头看”,及时移送问题线索。
同时,该县在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上下功夫、动真格,细化16家责任单位行业扶贫目标任务,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党委(党组)下发函询通知5次,提出整改意见11个;重点围绕房屋质量、入住率、工程进展等问题,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情况督察,督促落实整改措施22条,并对整改问题“对账式”验收;就贫困户脱贫措施、脱贫项目落实及资金使用、帮扶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深入开展4轮联合督察,共发现问题30个,下发通报2期,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4人。
“我们坚持快查快办、严查严办,防止‘打白条’、‘搞变通’、‘打折扣’等情况出现。”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止日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7起,追责问责25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2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1人。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