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礼金,截留学校食堂津补贴,违规处理超标准接待费用,违规操办儿子婚礼…7月26日,咸宁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城县正县级干部吴自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间,吴自强担任通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先后两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金。此外,吴自强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8年4月,吴自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赤壁市车埠镇中心学校原校长成海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成海平担任车埠镇中心学校校长期间,违规设立账外账和截留食堂、超市供货商货款发放津补贴。2018年5月,成海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城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成员、副主任黎智勇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
2017年1月,黎智勇将通城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超标准接待发生费用,以拨付某村帮扶资金和道路维护款的方式予以冲销。2018年1月,黎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崇阳县青山中学校长陈秋农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8年5月1日,陈秋农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8年5月,陈秋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