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交车司机没有停车,一男子竟抓抢公交车变速杆和方向盘。1日,该男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代价,被咸安警方行政拘留10日及处罚款。
当日13时45分,公交车司机王某向咸安区公安分局浮山派出所报警称,他开的9A路公交车经过鄂高路段时,被一名男子抢方向盘。
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前往事发地点查明,抢抓方向盘的男子方某是通山人,今年29岁。当天,他在天洁国际城乘坐9A路公交车到温泉中心客运站。公交车达到温泉中心客运站时,司机王某没有停车,直到行驶到鄂高站后才喊方某下车。可当方某准备下车时,他骂了司机王某,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争执中,方某上前抢公交车的变速杆和方向盘,公交车被迫开上了绿化带,所幸车上的几名乘客并未受伤。
民警介绍,根据《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火车、船舶等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方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汽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