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示范!咸宁这2个地方获“国字号”荣誉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表彰全国803个村(社区)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市咸安区永安办事处阳光社区、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获评示范村(社区)称号。

▲文件部分截图

咸安区永安办事处阳光社区

咸安区永安办事处阳光社区以法治宣传为先导,以居民自治为抓手,以平安文明为着力点,不断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先后荣获“全省社区志愿者先进单位”、“全省文明示范社区”、“全省充分就业社区”等荣誉称号。

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

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紧扣“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法治”的主题,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标杆。先后被评为“全省宜居村庄”、咸宁市十大美丽村庄之一。

来源:咸宁普法微信公众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