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鱼审理一起盗窃案:嘉鱼的李先生(化名)把手机借给朋友尹某(化名)后,没想到尹某竟然偷偷转走微信里的一万元现金,最终判处尹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2017年2月22日晚上11点,尹某来到朋友李某的足浴店以自己手机坏了为由,借用李某手机玩游戏,次日早上八点尹某将手机归还。同月28日,李某在银行取钱发现卡里的钱早就不翼而飞,尹某被抓获归案后将1万元归还。 原来,尹某不仅欺骗朋友还作案累累:同年3月5日,尹某在嘉鱼某宾馆偷走放在前台充电的苹果6P1us和一部华为手机后逃离现场。服务员通过微信询问尹某多次沟通无果后选择报警,同月19日,尹某将手机归还。3月7日下午5点,尹某来到另一家宾馆,晚上10点,尹某借由房卡落在房间要求前台上楼开门,乘机拿走前台两部手机。事后尹某索要1000元才将手机归还。
嘉鱼法院认为,尹某盗窃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尹某在出狱五年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归案后,鉴于尹某认罪态度较好,所盗赃款、赃物已全部退清,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尹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嘉鱼法院
(实习编辑:简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