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市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省高院执行督办视频会议及李静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执行局关于“基本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了对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突击检查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执行攻坚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强调,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严格按照既定目标狠抓落实,坚决做到“五个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到位,二是院长、分管院长、执行局长精力到位,三是执行人员责任心到位,四是“十个一批”执行强制措施到位,五是执行保障到位。
重点采取“九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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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不惜一切代价,想方设法,坚决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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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必须穷尽执行措施,切实提高终本案件合格率。认真完成“总对总查询”“点对点查询”工作,做好执行日志,约见申请执行人,做好当事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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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采取“十个一批”执行措施,形成决胜的强大攻势。一要强制执行一批;二要集中处置一批;三要集中曝光一批;四要媒体跟踪报道一批;五要司法拘留罚款一批;六要追究拒执犯罪刑事责任一批;七要提级交叉执行一批;八要依法终结一批;九要核查退出一批;十要司法救助一批。通过“十个一批”执行措施,形成强大执行声势,扩大执行战果,提高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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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切实加强内部协调配合,注重源头化解执行风险。认真落实最高院下发《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之间的衔接机制,在立案、审判阶段,注重加强对当事人执行风险告知以及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提示,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从源头上为化解执行难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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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作用,攻克疑难案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整体合力。重大疑难执行案件,要积极争取政法委牵头协调化解,切实发挥执行联动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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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要强化院领导领办、督办重大疑难执行案件。要继续实施中院领导包保基层法院制度、周排名通报制度、末位约谈制度、院领导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制度,对于执行积案,实行台帐式管理、销号式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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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建立执行积案督查制度。每周一实行执行局例会制度,每周五对全市法院排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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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提高执行效率。发扬咸宁“忠诚使命、攻坚克难、敢打硬仗、善打胜仗”专案精神,依法执行,积极执行,全面执行,穷尽执行,文明执行,安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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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执行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全媒体报道执行、拍摄微电影等形式,在云上咸宁、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法院执行攻坚情况。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法院手机报、微信公众号、执行工作报告,赢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如期圆满完成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
来源:咸宁中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 陈玲)